反腐新规 放宽官员 收紧民间

发表:2026年06月02日
本报综合报导

当局近期修改职务犯罪司法解释,将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门槛上调十倍,同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入罪门槛大幅下调。

5月1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上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正式施行。新规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差额巨大”,进入刑事追责范围。此前司法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以30万元作为起点。

与此同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入罪门槛则从6万元降至3万元。据陆媒解读,按最新司法解释,5月1日起,医生累计收受回扣达到3万元,一般即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种“一边放宽官员、一边收紧民间”的做法,加剧了外界对司法不公的质疑。

海外人权律师联盟负责人吴绍平指出,所谓“财产来源不明”,本身就意味着相关收入与官员身份、职位并不匹配,“基本上就可以断定这些来源属于非法收入”。在吴绍平律师看来,“提高立案标准,实际上是在变相纵容国家工作人员贪腐,这给了这些贪官污吏巨大的贪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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