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推动“维修权”立法
手机坏了就换新、家电出故障干脆报废,很多人不是不想修,而是维修太贵、配件难找,等不起。德国联邦司法部在近日推动“维修权”立法,目标很直接:让消费者在产品“通常寿命期”内,能以合理价格修得起、修得到,从制度层面减少“用坏就丢”。这项变化一旦落地,将重塑电子产品的售后规则,也会影响厂商的设计与零件供应策略。
根据草案要点,制造商将被要求在产品的通常寿命期内提供维修(可自行修,也可委托第三方);若已过法定质保期,仍可收费,但应属“合理报酬”,不能以高价迫使消费者购买新机。同时,为了让“可修”落到实处,草案与相关说明强调:部分设备需确保长期零件可得(例如智能手机关键零件在停产后仍需提供多年),并要求厂商向消费者提供清晰的维修信息。
在时间表方面,德国此举是落实欧盟《促进商品维修》指令(EU)2024/1799:成员国须在2026年7月31日起适用相关规定。德国司法部已将草案送交各州与协会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2月13日,后续将进入立法程序。对消费者来说,今后买家电和手机除了看性能和价格,“能不能修、零件好不好买”会变成更硬的选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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