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宣布调整能源路线
1月15日,德国总理默茨在哈勒/萨勒举行的一场商界新年招待会上公开称,德国必须纠正现行的能源路线。在讲话中,他首次否定了过去数年的仓促弃核能源决策,并明确宣布,德国将重新依靠燃气发电厂来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默茨(Friedrich Merz)强调,政府的目标是让电力生产的市场价格回到社会和企业“可以承受的水平”,而不是长期依赖联邦财政补贴维持运行。“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一直这样做,”默茨说。

2024年10月14日,在德国杜伊斯堡,汉堡燃气发电厂和附近的焦化厂冒出蒸汽。( NA FASSBENDER/AFP via Getty Images)
在谈及当前高电价和供电压力的成因时,默茨直指逐步退出核能的政策。他批评称,在可再生能源尚未成熟、电网稳定性尚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仓促弃核,是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他点名指出,无论是由默克尔(Angela Merkel)领导的政府,还是随后执政的“交通灯联盟”,都未能为德国保留足够的发电缓冲能力。
“如果当初已经决定退出核能,至少也应该在三年前延长最后几座核电站的运行时间,”默茨表示,“这样还能维持当时的发电能力,而不是让我们今天被迫在高成本下修正政策。”
默茨直言,德国目前正在以“全球最昂贵的方式”推进能源转型。他表示,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国家像德国这样,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同时面临如此高的成本压力和供电风险。
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在同日宣布,德国已与欧盟委员会就所谓的“电厂战略”达成原则性协议。相关计划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新建可调度电力产能,在关键时刻保障德国的能源供应安全。
这些燃气发电厂并非用于日常发电,而是作为备用电源存在,主要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同时不足的时段投入运行。随着德国计划在2038年前彻底退出燃煤发电,这类可快速启停的电源被视为稳定电网的兜底措施。
按照规划,德国政府将于2027年以及2029/2030年分阶段就可调度发电能力进行招标,新建电厂最迟须在2031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电厂同样可参与竞标。
在气候政策层面,政府并未放弃长期目标。所有新建燃气电厂必须在设计阶段预留向氢能发电转换的技术条件,并最迟在2045年前实现气候中和运行。不过,默茨在讲话中也对这一目标作出修正。他明确表示,与上一届政府不同,新一轮电厂建设不再要求从一开始就具备氢能发电能力。“原因很简单,”他说,“我们现在实际上并没有所需的氢气。”
融资问题仍是该计划面临的现实挑战。由于燃气发电厂仅在电力紧张时启动,市场回报有限,业内普遍认为,项目若无政府补贴难以推进。相关资金可能来自联邦预算、电力用户相关费用,或两者并行。德国政府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的成本评估。
与此同时,政府还计划通过国家补贴降低工业用电价格,并扩大电价补偿机制,以减轻能源密集型企业在高电价和碳排放交易体系下的负担。
由于相关措施涉及国家援助规则,仍需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德国联邦经济部部长赖歇(Katherina Reiche)表示,两项措施若能结合实施,将为企业带来“真正的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