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 全域管制无人机
3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划归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事先提出申请。
不仅飞行受到限制,无人机的买卖与流通同样被严格管控。规定明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或改装无人机,也不得向北京市内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
同时,任何形式的运输和携带,包括铁路、民航、公路运输、寄递服务以及私家车,均被纳入禁止范围。
据相关部门解释,一旦在进京过程中发现违规携带无人机或核心部件的情况,将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唯一的例外是,已在北京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存量无人机,可以由所有者本人在出京后再携带回京。
在配套监管上,该《规定》还对无人机核心部件进行了细化界定,将飞控系统、通信系统、动力系统及机身结构中的17类关键部件纳入管理范围,并对存储环节作出限制——六环以内禁止设立相关存储场所,六环以外则需通过安全评估。
对于现有无人机用户,监管部门要求在规定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信息核实,否则将无法继续合法持有和使用设备。若发生转卖、丢失或损毁等情况,也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
该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北京公安局要求,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国家平台实名登记。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北京作为首都,低空安全面临更复杂的形势,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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