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推动人权问责法 精准制裁迫害人权的外国政权政客

发表:2019年03月21日
本报综合报导

3月14日,欧洲议会压倒性通过决议,敦促欧盟层级与28个成员国,都各自制定类似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的制裁机制,以期精准制裁迫害人权的外国政权政客。

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蒲睿达(Cristian Dan Preda)表示:“马格尼茨基法案,是一个欧洲层级的立法,用以制裁贪腐政客、不尊重人权的政权,进行精准制裁。”

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蒲睿达 (AFP/Getty Images)
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蒲睿达 (AFP/Getty Images)

这项提案敦促欧盟与各成员国之间,交换分享被制裁的迫害者资料;对于已立法的成员国所发布的制裁个人名单,希望各成员国也拒绝发给入境签证。提案强调,包括国际刑事追诉严重侵害人权的行为,仍是欧盟努力的主要目标。蒲睿达表示,他希望欧盟层级的法案,能跟成员国法案相结合,让欧洲有共同立场。

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针对迫害人权严重的特定国家政府官员施予制裁,限制入境、冻结财产,并禁止官员在立法当地国进行财产交易,该法由美国在2016年率先通过、生效,接着加拿大、英国、波罗的海三国等6个以上国家,也接续完成相关立法,目前其它西方国家也在推动中。

蒲睿达强调,宗教自由对欧洲非常重要,欧洲很关切中国的情况,近来也举办听证会。他说:“尤其我们通过了许多欧洲议会决议案,捍卫例如法轮功、基督徒,我们与所有这些宗教信仰团体,站在一起。”

与此同时,代表美国的宗教自由大使布朗贝克(Sam Brownback)于3月6日到13日访问香港和台湾,布朗贝克曾担任美国国会参议员。在此次的印太区域宗教自由对话活动中,布朗巴克强调,宗教自由不是新的概念,而是在1948年便写入《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中国宪法中。

在媒体提问环节,针对法轮功被中共迫害长达20多年,美国有无具体制止迫害的行动?以及美方未来如何运用《全球马格尼茨基法人权问责法》,来制裁迫害宗教团体的中共官员,布朗贝克大使回答,目前在国会上有讨论过该议题,就是如何运用国会给予当今美国政府的不同权力,来加强追求宗教自由。他指出,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是国会给予当今美国政府的权力之一。

布朗贝克表示:“现在是行动的时候,而且刻不容缓。根据报告,法轮功学员遭到中共政府的酷刑和关押。宗教自由的大门,将在世界各地开启,压迫宗教的铁幕,将在世界各地倒塌。”

随着《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在美国、加拿大、欧洲与澳洲相继完成立法与生效,将震慑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基督教等宗教团体的中共官员个体。

另外,中国《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大陆警察已无职务犯罪免责条款,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删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第14条“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实际上把参与迫害者的推脱罪责的退路给堵死了。

《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是以被迫害致死的俄罗斯律师马格尼茨基的名字命名。2008年11月,俄罗斯律师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试图揭出俄国警方与有组织犯罪集团勾结,盗取上亿税款事件而被捕。11个月之后,在监狱受到虐待死亡。

2016年圣诞节前夕,美国《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经过国会批准和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授权美国政府制裁全球违反人权者和贪腐者,主要制裁措施包括:取消领取美国签证的资格,撤销已有美国签证,冻结在美国境内的资产,禁止其资产在美国境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