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公共采购新规 优选欧洲企业
欧盟委员会在近日通过了公共采购新规的提案,鼓励成员国在政府合同招标时优先选择本国企业。这项改革旨在扶持欧洲企业,并提升欧盟关键产业在与中国和美国竞争对手较量中的地位。
根据这项提案,欧盟将创建一个专门用于公共招标的欧洲统一平台,简化小型公司参与公共招标的流程,减少文书工作。提案要求公共合同的授予必须基于“最佳性价比”原则,而不是仅凭“低价”决定中标者:其中质量标准在总评分中至少占30%的比例;对于劳动密集型合同,该比例至少需达到50%。

欧盟委员会在9月9日公布了一项改革现行政府采购规则的提案。尽管新规没有强制要求排除其它国家的投标者,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当局能够优先选择欧洲企业。(KENZO TRIBOUILLARD/AFP via Getty Images)
同时,新规允许欧洲相关部门排除那些欧洲成分在总价值中低于50%的公共采购投标;可限制仅由欧盟经营者才能参与投标,并在战略性行业中优先考虑欧盟企业。不过,与欧盟签署了贸易协定且在公共采购方面实行互惠原则的国家,将不会被排除在外。
此外,为了强化经济安全和供应链韧性,欧盟鼓励地方和国家政府在评估供应商时纳入非经济面的风险考量,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供应链中断风险、战略依赖度以及外国影响等。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项提案是为了强化单一市场、提升安全与供应链韧性,同时回应前欧洲中央银行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及前意大利总理恩里科•莱塔(Enrico Letta)对欧洲工业衰退所提出的担忧。德拉吉和莱塔指出,欧盟尚未有效利用公共采购来发挥其整体市场规模的优势。
针对欧盟通过的这项提案,欧盟工业部长斯特凡•塞茹尔内(Stephane Sejourne)对媒体表示,在当前中国、印度、美国和其它主要大国都在利用公共采购推进其产业和经济战略之际,公共采购既是一项战略工具,也是一项强有力的政策杠杆。
斯特凡•塞茹尔内还表示:“欧洲每年通过公共采购支出数千亿欧元。这些资金必须更好地服务于欧洲。我们正在做出一个明确的政治选择:欧洲公共资金应尽可能在欧洲创造就业、投资和机遇,而不是让竞争对手的订单堆积如山。”
公共采购对欧洲经济和公民的日常生活都至关重要,涵盖从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系统到学校和医疗保健服务等方方面面。据报导,欧盟每年的公共采购额高达2.6万亿欧元,相当于欧盟GDP的15%。其中,欧盟27国每年进行招标的公共合同总值约为6000亿欧元。
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曾提出《工业加速器法》(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针对电动车、电池、钢铁、铝和净零技术等战略产业,拟在公共采购和政府补贴中加入“欧盟原产”和低碳要求。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GPA),从中国直接竞标的企业不享有该协定的市场准入保障。美国之音引述专家的观点称,在欧洲设厂的中资企业可能需要增加本地生产、采购和就业,才有资格参与公共采购的投标。
欧盟委员会通过的这项公共采购提案还需经过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同意,才能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