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器官移植新规再引关注 或间接承认活摘?

发表:2020年07月09日
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7月2日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草案规定,若使用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外界质疑:难道以前未满18岁公民有被活摘?若该法实施,18岁以上的公民仍可被活摘,不追究刑责? 

禁摘取未成年活体器官民间震惊 

中国多家媒体7月2日纷纷转载《北京日报》的一篇题为《国家卫健委: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的报导。报导称,中国国家卫健委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

器官移植手术
器官移植手术

条例明载: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行为,都将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此消息一出,立即在民间引发争议。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在推特上写道:“这个标题莫非是说:1、以前摘取未满18岁公民活体器官是不追究刑责的。2、摘取18岁以上公民活体器官过去和今后都不追究刑责。” 

知名财经评论人士“财经冷眼”也发推文说:“这算是承认了,摘取18岁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中共活摘器官的证据”、“18岁以上可以随便摘?”“这不是把人活杀吗?” 

活摘器官恶行仍在中国发生 

事实上,长久以来中国大陆活摘器官进行移植手术的行为就备受国际关注。 

大陆媒体《南方周末》2007年12月18日曾报导称,由于中国器官移植供应量大,手术费用低廉,迅速吸引了来自韩国、中东部分国家、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家的病人选择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旅游”。而选择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旅游”最关键的原因是:“等待器官的时间比其它国家要短”。相比于“在美国,肝移植平均等待时间为12个月……到中国肝移植等待时间为一个月,而且有充足的肝源供体。” 

2006年底,英国伦敦《每日电讯报》曾引述大陆政府部门一位发言人的讲话称:“富人,包括外国患者”可以毋须等待,因为他们愿意支付更多的金钱。

《每日电讯报》记者曾佯装感兴趣作中间商,向英国患者提供器官销售,从而发现中共军方医院与公安局和警察直接搭线贩卖器官,并得到了器官可在两个星期之内获得的许诺。等待时间之短,表明有大量活人供体存在。

根据“大赦国际组织”资料显示,2000年至2005年,中国有41500起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无法解释。 

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皇家检察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曾接受独立人权组织的请求,就中国大陆官方系统性活摘器官进行多方调查,并于2006年7月发布调查报告,通过52种不同的证据证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系统性行为普遍存在。 

对于此类指控,中方一直绝口否认,拒绝向联合国公布相关数据来反证,并拒绝外国组织进入中国进行独立调查。 

据美国国务院、美国国会以及各国媒体报导消息,乔高、麦塔斯的调查报告连续多年被列入联合国及美国国务院、美国国会等多份人权报告书中。中华民国立法院(2012年12月)、欧洲议会(2013年12月)、澳洲参议院(2013年3月)、意大利参议院人权委员会、爱尔兰议会外交事务及贸易联合委员会、美国国会外交委员会(2014年7月底281号决议案)、加拿大国会国际人权委员会(2014年12月)等,陆续通过决议谴责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

2019年6月,独立人民法庭在英国伦敦宣判,指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为确实存在多年,该行为迄今仍然存在,而法轮功学员则是器官供应的最主要来源。独立人民法庭作出这一判决后,包括英国路透社、《电讯报》、美国《福布斯》等在内的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