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过新规 强化移民遣返机制
欧洲议会2月10日表决通过一项新的移民法规,确认了去年12月欧盟各国部长就“安全国家名单”达成的共识。该法案允许成员国将非法移民遣返回被认定为“安全原籍国”或“安全第三国”的国家。
根据新规,未获庇护资格的申请者,若曾途经被视为安全的国家,且理论上可在当地申请庇护,未来将可被直接遣返至相关国家。该政策预计于今年6月正式生效。目前,欧洲议会仍在讨论具体遣返实施细则,包括是否在欧盟境外设立“遣返中心”(return hubs)。
近年来,欧洲多国面临非法移民人数居高不下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与社会紧张情绪。多国政府已逐步调整政策重心,从接纳转向强化遣返与边境管控。
不过,该决议在讨论的过程中也一度出现不同意见,支持方认为,新规有助于加速遣返不符合保护条件者,并强化各国对移民过境路径的评估能力,以及避免申请人长期陷入法律不确定状态。反对方则表示,新规可能导致部分申请者被遣送至与其毫无实质联系的国家,在语言、社会支持与法律保障方面面临风险。
亦有党团成员指出,安全第三国机制中部分被列入名单的国家在人权、法治与民主方面存在问题,质疑所谓“安全原籍国”的认定标准。现被列入安全国家名单的有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埃及、科索沃、印度、摩洛哥和突尼斯,以及部分欧盟候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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