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政局人员侵吞低保户170万电费补贴
据大陆官媒5月15日报导,湖南省茶陵县民政局财务人员何艳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困难群众电费补贴170余万元。
报导中说,根据官方政策,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可享受10度电的减免。
2024年,湖南省茶陵县当局收到一些困难群众的反映,“电费补贴好像有两年没发”。通过全县清查,其背后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始浮出水面。
2024年8月,茶陵县民政局会计何艳迫于压力主动投案。
2016年,时任县民政局财务股股长的何艳,发现社会救助局对公账户并未注销,且里面还有2014、2015两年未发放的困难群众电费补助款420余万元。何艳知情未报,其他人也未能发现这420余万元资金的公家账户,由此成了她一人随意掌控的“僵尸账户”。
2017年3月,何艳为了给自己在某银行工作的外甥揽储,开具转账支票,将106万元从社会救助局对公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随后又用此款购买了理财产品。
此后,何艳观望了约2年时间。2019年,她发现“僵尸账户”依旧处于失管状态,便再次从账户中转账20万元,直接开具支票用于充值美容卡、房屋装修等个人消费。从2016年至2021年,何艳分9次转走账户内资金共计170余万元。
今年4月2日,何艳因贪污罪被茶陵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报导说,财务管理混乱。何艳是单位会计,出纳虽另有其人却形同虚设;社会救助局对公账户的银行预留财务印鉴和电子印章,均由何艳一人管理。资金长时间“趴帐”。涉及3万多户困难群众的420余万元民生资金,2年时间未能及时发放,居然无人问津。账户托管有漏洞。社会救助局机构撤销后,没有对账户和资金及时盘底清理,大额资金处于监管“真空”,给何艳“蚂蚁搬家式”贪腐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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