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过亿 云南前副省长获刑15年
11月18日,云南前副省长李石松受贿案宣判,他被指在18年内受贿逾1亿元人民币,获刑15年。
11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云南省委前常委、省政府前副省长李石松受贿一案。李石松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称,2005年8月至2024年3月,李石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1.0025亿余元。
2024年6月,李石松任上落马,成为去年落马的第36名中管官员,也是二十大后落马的云南第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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