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通过税改法 数十万企业获得减税

发表:2021年05月26日
记者黄兴义编译报导

为了确保德国作为商业据点的吸引力,德国国会通过了堪称历史性的企业税改法案,自明年起,数十万家的“人合企业”将能够选择缴交和“资合企业”同样的公司所得税,增加其资本化的程度与国际竞争力。

和许多国家类似,德国的企业在法律上可分为“人合企业”和“资合企业”两大类,前者意指两人或多人所组成的伙伴关系,又称“合伙企业”,法律上属于自然人,在发生损害时(如破产),企业的拥有人要承担个人与无限的责任。“资合企业”则具备法人身份,如“有限责任公司”(GmbH)和“股份有限公司”(AG)等。

人合企业目前不缴纳公司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常见的税率在40%左右。

5月21日德国国会通过的这部《企业所得税现代化法案》(KöMoG),使人合企业自明年起可以选择和资合企业一样,缴交15%的公司所得税,并在税制设计上鼓励其将盈利留在公司进行再投资,并提高其获得外国资本挹注的机会。

预计这项立法也将对就业市场有间接的促进效果。德国有数十万家各类人合企业,公司大部分决策权由创始人或其家族成员掌控,也就是家族企业。

根据欧洲经济研究所(ZEW)的一项研究,由家族成员经营的企业对创造就业有卓著贡献。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德国前500大家族企业中的雇员数量增加了23%,达到254万人。而在同一时期市值最大的前30家股票上市公司只创造了新增就业岗位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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