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有关离婚的税务问题

发表:2019年10月27日

读者:请问离婚会给付税带来哪些变化?一方配偶给的子女抚养费和配偶生活补偿费是否要纳税?

新桥律师:夫妻离异会在个人所得税、住房税、房地产税方面带来以下变化 :

个人所得税:

夫妻离异的当年(以和解庭判决之日或协议离婚判决之日为准),双方由原来共同报税改为各自申报纳税。以前家庭的两个计税额度(part du quotient familial)改为每人一个。子女的半个计税额度归子女主要居所的一方所有。

此前,在离婚当年,双方需要填写三份个税报税单:双方各自填写个人报税单,然后共同填写一份家庭报税单。自2012年起,申报2011年个人所得税的离异夫妻,或已完成财产分割和实际分居者,已获准分居者,以及一方已经离家者,有独立收入者和已离婚者只需单独申报自己全年的收入。例如,王先生和张女士于4月13日离婚,没有子女。在离婚的这一年,王先生的年工资收入为1.4万欧元。在第二年,王先生需要单独申报去年全年的收入,按一个纳税份额计算。张女士的年收入为12万欧元,也需要单独申报,按一个纳税额计算。

支付子女抚养费者的可减免个人所得税,条件是:

- 当事人已经展开离婚诉讼程序,且双方已分开纳税;
- 法院已判决支付抚养费;
- 抵扣仅限于不在自己家报税的子女。

向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也可享受减税,条件是:

- 子女同支付抚养费的家长分开报税;
- 抚养费的数额不超过付款人收入的一定比例;
- 付款人可提供支付证据。

在计税份额方面,在双方共同向子女提供居所时,子女的半个计税份额由双方均享。享受子女抚养费免税的一方不能同时获得子女的计税份额。领取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则需要为此申报个人所得税。为子女付出的其它费用 ,如旅游、参加体育活动、购买手机、衣物或学习用品等不能从个税中扣除。负担子女抚养费的配偶一年最多可从每个子女的费用中抵扣5840欧元的税款。

支付的抚养费应纳入获得抚养费子女的报税单。  

需要提醒的是,抚养费的支付是有上限的。在子女单身,没有家庭负担的情况下,每个子女每年收到的抚养费不得超过5753欧元。

有家庭负担的子女,每年不超过 11506 欧元。

配偶生活补偿金:

一年以上的配偶生活补偿金(prestation compensatoire)可从支付方的税收中抵扣,转由收入方报税。若在离婚判决后的一年内支付本金,支付方可从中扣除25%的税款,但上限不得超过30 500欧元。

财产转移税:离异双方在办理财产分割或共有手续时需要支付2.5%的财产转移税。

获得生活补偿金的配偶应:

在离婚判决后一年内获得生活补偿费本金者交纳125欧元登记税;
在离婚判决后一年以上获得的年金或本金者免交登记税;

物业产权转让需支付转让总价0.715%的物业公告税(taxe de publicité foncière)。

离异配偶出售主要居所者免交增值税。但搬离居所一年以上者需要纳税。

根据民法典第262-1条,双方可以选择财产分割日期。否则,分割日期为第一次法庭判决下达之日或财产实际占有日。

住房税:

离异配偶按照1月1日的住所支付住房税。已事实或正式分居,搬离原居所的配偶可向税务局申请免税。

房地产税:

- 离异配偶根据各自在1月1日拥有的房地产纳税。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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