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上诉失败 入狱12个月

发表:2018年07月30日
【本报综合报导】前特首曾荫权被指在任内涉贪、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法庭今年3月颁令曾荫权须支付500万元讼费及判囚20个月,当时被广泛批评刑罚过重。曾荫权保释提出上诉,而上诉庭20日早上颁令,一致裁定曾荫权上诉失败,但考虑曾荫权的情况,减刑后判即时入狱12个月。
 
现年73岁的曾荫权,去年2月被裁定上述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获保释等候上诉,而控方律政司当时曾向法庭申请向曾荫权追讨500万元讼费。而另一条控罪因为经历两次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共识,而两度解散,律政司未公布是否会继续提诉。

曾荫权去年2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被判囚20个月,成为香港史上第一个入狱的前特首。(Getty Images)
曾荫权去年2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被判囚20个月,成为香港史上第一个入狱的前特首。(Getty Images)

 
上诉庭20日颁下95页判辞、驳回曾荫权的上诉理由。上诉庭认为曾荫权行为失当严重,表示陪审团并不接纳他因大意而没有申报的说法,同时他也没有对申报租用深圳豪宅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驳回他的定罪上诉。
 
但认为曾荫权年事已高、曾经服务香港公职、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等,因此酌情减少需要支付的讼费至100万元;至于刑期方面,上诉庭认为原审量刑起点太高,加上考虑其过往曾任香港公职及对香港有贡献,因此减刑6个月、总刑期为12个月。
 
曾荫权一方在庭上随即提出保释,但法官表示:“你未看判词,如果你看完95页判词,你会发现没有理据申请保释”,并指也未能处理保释申请,因此曾荫权须即时返回监狱继续剩下约7个月刑期。
 
在20日的判决书上,三名上诉法官写道,尽管这当中没有发现腐败,曾荫权也应该明白并且将涉及到的利益冲突公开。
 
据悉,曾荫权闻判后神情冷静,取下手表和领带交给妻子后,步入监仓。不过下午传出曾荫权因身体不适,目前已经送院治理。
 
《苹果日报》报导,曾荫权妻子离开高等法院时透露,有计划就有关判决继续上诉至终审法院,“将与律师商讨,尽快决定下一步行动”。
 
曾荫权1967年加入港府,从二级行政主任开始一路晋身出任特首,两度获英女皇颁发的官佐勋章(OBE)及爵级司令勋章(KBE),主权移交后亦曾获特区政府颁发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曾荫权2002年退休,估计可获约1,200万元退休金、每月再8万元长俸、以及多项福利服务。
 
然而,如果这次曾荫权终极上诉失败,上述的福利及勋章均有可能被取缔。港媒报导,有关决定权均在现任特首林郑月娥手上。公务员事务局亦表示,“根据退休金条例,若退休公务员被裁定任职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而特首又认为罪行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政府可取消、暂停或扣减其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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