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被判有罪 港首位被定罪卸任特首

发表:2017年02月22日
【本报综合报导】针对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在其任职期间涉嫌收受利益一案,2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判处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这亦成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
 
现年72岁的曾荫权是香港历史上首位遭刑事起诉和被判有罪的香港最高级别政府官员。
 
从2012年2月,曾荫权被港媒指证有犯罪行为,到今年2月被正式定罪,耗时五年。曾荫权被控两项行为不当罪和一项接受利益罪。一个九人陪审团经过两天的认真讨论,否决了一项行为不当控罪;对接受利益控罪没有达成一致。

获准保释的曾荫权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法庭。(Getty Images)
获准保释的曾荫权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法庭。(Getty Images)
 
曾在2005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首的曾荫权因为在位时接受商人对其深圳豪宅装修问题,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犯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2015年10月5日由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宣布了起诉曾荫权的决定。香港廉政公署当时的声明指出,曾荫权的首项控罪为涉嫌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
 
控罪涉及曾荫权在行政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即现在的香港数码广播公司(DBC)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未向行政会议申报他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进行了商议。
 
这项商议涉及曾荫权向黄楚标租赁一个位于广东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豪宅物业。曾荫权其后向黄楚标所持有的一家公司支付了80万元人民币。
 
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当他建议提名建筑师何周礼获勋时隐瞒他租用深圳豪宅物业一事,而何周礼正是获聘负责该豪宅的室内设计师。
 
何周礼于2011年获曾荫权政府颁发荣誉勋章。
 
2016年10月11日,曾荫权被加控一项收受利益罪。香港廉政公署加控曾荫权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收受在深圳东海花园豪宅物业整修及装修服务。而作为诱因或报酬,考虑并决定批准雄涛公司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以及由李国章担任公司董事兼主席。
正是这条加控罪令曾荫权面临最高可入狱7年的刑罚。
 
第一项专为特首订立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未能确定曾荫权收受300万元免费装修,是否作为他审批牌照的报酬。据悉控方决定就首控罪申请重审。
 
曾荫权听完判决后脸色涨红,离庭时神情呆滞,眼泛泪光,被大批媒体包围。曾荫权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没有回是会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