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故事 以身试法

发表:2023年06月22日

【解释】:意指明知法律禁止,却仍然亲身去做犯法的事,以图侥幸地蒙混过关。

【成语典故】:这个成语来源于东汉•班固《汉书•王尊传》:“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西汉的时候,高阳(今属河北)出了一位名叫王尊的廉洁奉公、不畏豪强的官员。王尊在幼年时父母去世了,他只能跟随伯父、叔父帮人牧羊维生。由于他十分好学,在牧羊之余,也熟读史书,为往后的官场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王尊酷爱读书,他对书中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有一天,他请求伯父为他在郡县的监狱里找份差事,伯父拗不过他,只好备了礼托人找狱长,狱长便把王尊留在身边听差。

几年后,王尊长进很快。有一次,他跟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被太守看中,让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

后来,王尊又被朝廷任用,当了安定城太守。当时,安定的官场极其混乱,一些官员利用职权,横行霸道、鱼肉百姓。王尊到任后,为了告知自己管辖区的各县令一个做事的准则,于是他一上任就发出一则公告给各县令。

通告上说:“我王尊现今奉命为此安定城的太守,希望各县令能努力以身作则,作为人民的表率,带领人民。以前不好的风气,也希望大家能革除,和我一起来治理这个地方。同时谨慎地尽守自己的职责,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而亲身去试探王法。” 

 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民愤极大。王尊的告示贴出后,他仍然不知悔改,以身试法。于是王尊将他缉拿归案。接着,王尊又惩办了一批执迷不悟的豪强,从此,社会逐渐安定下来,民间太平起来。

后来“以身试法”就被用来形容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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