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起 32国对华关税政策转变

发表:2021年12月26日
本报综合报导

12月1日,欧盟成员国、英国和加拿大等32个国家正式取消对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政策。中国外贸出口商品也因此将受到冲击。

此前中国海关总署10月27日发布公告表示,根据《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2021年10月18日,停泊在中国山东省青岛港的货船。(STR/AFP via Getty Images)
2021年10月18日,停泊在中国山东省青岛港的货船。(STR/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普惠制不是永恒的。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必然会取消对其的普惠制安排,并称中国从多国普惠制“毕业”,“‘毕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成熟’。”

大陆官媒12月1日报导称,发达经济体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等关税待遇,发展中国家也可相互给予优惠待遇。在这个待遇中,给惠国可以根据受惠国的发展情况等,适时取消,也就是“毕业”了。

香港时事评论员萧若元在他的网台节目中评论此事,认为取消普惠制后,中国输往欧盟的产品关税会大幅上升。然而东南亚制造业国家如越南、印尼等国家依然享有优惠关税,这样会促使中国企业生意更艰难。

台湾中华经济与金融协会副秘书长曾志超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这次欧洲多国取消对华关税优惠待遇,会影响一些毛利低及需要大量劳工的产业。这些受影响的工业产业,或将加快迁移其生产基地至越南、非洲等地。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度(GSP)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的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制度,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给予进口关税减免。

而最惠国待遇则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优惠和豁免,也都给予缔约国对方国家。

中国在2001年12月11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所以在过去20年,在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最惠国待遇的同时,也获得了40个西方发达国家给予的普惠制关税优惠。

如果加上之前对中国取消普惠制的瑞士、日本、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及从2019年开始大幅提高中国进口商品关税的美国,目前只剩挪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还没有取消给中国的普惠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