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病患大陆换肝 台医被起诉
曾于台湾彰化执业的外科医师陈尧俐,涉非法中介10位病患前往中国大陆换肝、换肾,不法获利达台币(下同)1482万元。近日台湾检方侦结,依照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起诉陈尧俐等5人,并要求判处陈尧俐6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11月25日新闻稿指出,陈尧俐曾于彰化县某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任职,跟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黄姓男子、药厂负责人杨姓女子,以及长年从事台湾跟中国器官移植服务的林姓女子,涉于2016年至2019年之间,有偿中介台湾民众赴山东省、湖南省进行肝肾购买与移植。

上图: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 / 左小图:陈尧俐医师
陈尧俐等人以器官供体费、手术后照护医疗、中国医师报酬及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向每一位肝脏移植病患收取新台币500万至750万元,肾脏移植则为300万至350万元,后续再透过洪姓男子以地下汇兑方式跟中国医师共分费用。
陈尧俐指示在台湾担任助理的谢姓护理师,以每位患者20万元报酬,前往中国指导护理、教导病患术后照护事宜。
检方调查后发现,陈尧俐借由在医院看诊得知病患有肝脏或肾脏移植需求,便请6位患者去联系黄男,待黄男收完钱后,就由杨女联络前往山东青岛某医院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而陈尧俐再赴手术室指导。
此集团还违法介绍4名台湾民众前往湖南长沙某医院进行器官移植,并由陈尧俐请病患跟林女联系,待林女收钱、居间联络中国医师后,陈尧俐则在台湾予以必要指示。
彰化地方检察署于2022年3月接获检举,认为此集团行为已经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即分案侦办,陆续于2024年5月将犯罪集团成员逐一拘提传讯到案。
检方表示,被告等人涉嫌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重违反医学伦理、破坏器官无偿捐赠的普世基本原则,以及台湾之国际形象,情节重大,且陈尧俐曾于2008年因违法移植器官遭送惩戒,却未知悔改仍继续违法行为,故具体求处陈尧俐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其余4位被告均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没收他们所有不法所得,合计2037万元。
其中陈尧俐不法获利高达1482万元,在侦查中只自动缴回270万元,为了避免其坐享犯罪所得,检方已申请扣押财产获准。
检方表示,本案于查证过程中遗憾发现,多数病患在器官移植后,仅有2、3年存活时间,甚至有病患因器官移植失败而不治,或是回国后一周内即过世的情形,足认有中介对价、不透明的器官移植医疗风险性极高,呼吁民众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任意听信不法集团的中介器官移植。
彰化基督教医院也发布声明指出,从2022年7月1日起,陈尧俐就已经不是该医院的医师。
彰化基督教医院声明强调,中国在器官移植取得无法溯源的情形之下,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及基督教牧师器官等,重申有关人体器官,绝不能买卖、来源必须清楚。
根据媒体报导,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兼发言人黄千峰说:“在去年,东京地方法院也有相关的一个判刑先例,这也显示出,亚洲地区包括日本和台湾,都对自己国人前往中国大陆进行非法移植,所将涉及到的活摘器官等反人类罪,予以关注。”
黄千峰还表示,这是自2015年通过修法之后,台湾政府第一次对境外非法移植中介的起诉案件,希望这次起诉能引起国人及政府的重视,赴中国移植,将涉及医疗、道德及法律风险。
众所周知,中国自2000年开始有大量的器官来源,等待时间短,甚至可以指定手术日期,显示存在着不寻常的大量活体器官库来源。在这样器官来源不明的情况下,急需换器官的人,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了中国活体器官的需求,导致中共盗卖人体的活体器官暴行更加猖獗。而在买卖中介、转介或后续治疗的一系列相关过程中,有台湾医疗人员牵扯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