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维持对谷歌反垄断罚款
欧盟普通法院11月10日驳回谷歌(Google)的上诉。欧盟委员会2017年指控科技巨擘谷歌滥用搜寻引擎优势地位,以反垄断法对其祭出24亿欧元罚金。
经过多年的调查,欧盟委员会认定美国科技巨头谷歌经常给自己的购物服务以优惠待遇,并在搜索结果中降低对手的排名。这是欧盟行政部门近年来对谷歌的总金额超过80亿欧元的三项反垄断处罚中的第一项。
谷歌和母公司Alphabet在上诉中称,欧盟在此案中“于法律、事实和经济上都是错误的”。但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表示,驳回了“这两家公司所提诉讼的绝大部分,并维持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祭出的罚款”。
该案在一年半前进行了庭审辩论,其关键在于一个法律先例,该先例是全球范围内密切审查的焦点,即互联网最大的平台是否有特殊的责任,避免偏袒自己的内部产品和服务而打击竞争对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中央社报导,此裁决是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的一大胜利,她摈弃前任对谷歌采取的较为妥协性策略,并曾于2018年因谷歌滥用安卓(Android)系统强化自家搜寻引擎优势地位,对其祭出43亿欧元的罚款。
该裁定为欧盟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打击增添了新的动力,不过谷歌目前仍可上诉至欧盟的最高法院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寻求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