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逛超市 哪些常见行为违法

发表:2022年07月19日
记者清仪报导

在德国逛超市时一些常见的消费者的行为,尽管很少被追究,其实严格来说是违反法规的。以下列举其中的8条供读者参考。 

1、品尝尚未结账的食品

超市里经常能见到带着孩子的妈妈,购物时孩子就已经等不及把小面包拿出来开始吃了。或者有人在排队等着结账时口渴,把购物车里的饮料拧开喝上一口。有人在购买草莓前品尝一两颗,等等。工作人员对此也一般都视而不见,没见过有超市员工为此和顾客较真儿。但是这其实是违反法规的。德国某大型连锁超市曾对媒体陈述:“零售业的普遍规则是,商品在顾客付款之前一直是零售商的财产。严格来说,这意味着在超市里食用食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有的超市对此不太在意,有的超市就可能较真儿一些。最保险的做法是品尝前询问一下该超市里的工作人员。 

2、故意毁坏产品的包装

巴符州消费者信息中心表示:消费者可以在超市里打开商品的包装,来确认里面的商品。但是仅限于该包装不是为了保鲜,而且该包装不被损坏的前提下。否则该消费者就有义务购买该商品,或者赔偿超市的损失。

另外,如果顾客不小心把商品碰到地上损坏的话,一般来说超市是不会要求顾客赔偿的,但顾客仍然应该知会一下工作人员,以便于他们及时将碎片等清理干净,避免其他顾客滑倒或被划伤。 

3、从别人的购物车里拿出商品

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858 条,禁止从他人的购物车或购物篮中取出商品。因为虽然结账前超市仍然是商品的所有者,但根据这项法律,其他顾客已经是他们的合法所有者。 

4、从另一盒蛋里拿蛋替换掉自己这盒里打碎的蛋 

Stiftung Warentest协会表示,消费者可以打开鸡蛋的包装来检查鸡蛋是否完好。然而当发现手里的这盒有打碎的蛋时,不要从其它的盒里拿鸡蛋来替换。因为德国的鸡蛋包装盒上印有批号,包含了鸡蛋的供应商和鸡舍编号等重要信息,以便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回溯。随便更换盒子里的鸡蛋会让这些重要数据失准。正确的做法是改买另一盒。 

5、用超市购物车将商品运回家 

德国每年有约10万个购物车被偷窃,每台购物车的造价大约在120至200欧,如果将购物车推走不予归还的话,那么这就可能会被以偷窃罪起诉。当然绝大多数未经超市允许借用推车的消费者都会很快把车还回去,超市仅把这看成是一种不必惩罚的行为。 

6、结账前把商品装进自己的私人包袋

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拿购物车或购物篮,而是图省事用自己的私人包袋当作购物袋,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超市认为是尝试偷窃。 

7、在超市捡到钱后据为己有

根据法律规定,超市里遗失的钱是属于超市所有。捡到钱物后,应交给工作人员并登记,等待失主回来认领。如果没有人认领的话,那么该财物归超市所有。这个规定也适用在火车和电影院。 

8、有的超市不允许结账前翻阅报纸杂志等印刷品 

除了政府制定的法规之外,各家超市还有自家的规定。比如有的超市禁止顾客在结账前翻阅报纸、杂志、书籍等印刷品,其中包括Kaufland。该超市对媒体表示,他们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每位顾客购买的印刷产品都处于未被使用过的崭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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