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会自我改革 通过议员收入 “阳光法案”

发表:2021年06月15日
记者黄兴义编译报导

由于今年爆出多起弊案,德国社会中“反贪腐”的呼声不断,为了回应民意要求,德国国会议员自我改革,通过了《联邦议院议员法》修正案,未来议员从事副业的空间将被大幅限缩,收入结构也将更加透明。

早在2014年,欧盟反腐败委员会(GRECO)就曾指出,德国对于议员行为的规定不够完善,德国民间多年来也一直存在要求议员工作透明化的呼声,但因攸关议员的自身利益,国会改革的进程一直被推迟。促成6月11日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通过这项大幅度自我改革法案的主因,是今年有的议员被揭露在疫情爆发期间发“国难财”,收取口罩商巨额回扣,还有议员疑似收取来自外国政府的酬劳,引发舆论和各界挞伐,再加上各政党面临9月份大选,因此不得不回应民意的要求。

德国联邦议院(Times/Wikipedia/CC BY-SA 3.0)
德国联邦议院(Times/Wikipedia/CC BY-SA 3.0)

这项阳光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加强对受贿行为的处罚,全面禁止以个人名义接受政治献金和有偿的政治游说,并扩大披露副业收入的义务。未来国会议员的任何来自金融投资的收入都必须申报公布。当月超过1000欧元,或全年超过3000欧元的副业收入也得公布。受邀进行和议员工作相关的演说活动,再也不能收取任何酬劳。持有任何商业组织股份的申报义务门槛,也从原先的25%改为5%。

德国《联邦议院议员法》除了规定国会议员的行为准则,还包含其津贴福利,准备选举期间的休假,以及确保议员独立性和议会团体的权利。各联邦州议会也有各自的《议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