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瑞安航空收行李费 乘客控告胜诉

发表:2019年11月27日
记者刘洋编译报导

近日,西班牙法庭宣判瑞安航空的行李条款不符合欧盟及西班牙法律,要求瑞安航空公司赔付一名乘客行李费用。

该裁决源自一名乘客的投诉,由于该乘客没有提前购买优先票价,被要求在登机口为她的10公斤手提行李支付20欧元,否则不可随身携带。这名乘客事后不服提告,马德里法院对她表示支持,并要求该航空公司退还20欧元的随机行李费以及利息。

瑞安航空公司客机(AFP/Getty Images)
瑞安航空公司客机(AFP/Getty Images)

裁决指出,瑞安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中的一项条款规定——乘客必须支付额外费用才能将手提行李箱随身携带登机,该条款不符合欧盟法律,并且还违反了西班牙本国法律。

法庭认为,瑞安航空公司的规则“是侮辱性的,它无视了旅客被‘空中航行法’第97条所承认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仲裁庭裁定,该行李条款应被宣布为无效,并从合同中删除。然而瑞安航空的发言人于11月20日告诉媒体,该裁决“无论在过去还是将来,都不会影响其行李政策。”据该航空公司称,马德里法院的裁决“针对的是一个个例。”

瑞安航空的新行李政策于去年11月1日生效,乘客可以免费携带较小的行李免上飞机,可如果想随机携带大的手提行李(例如10公斤的拉杆箱),则有义务付款,并且必须购买优先票,但优先票的数量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