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钱不力 荷兰银行认罚 4.8亿欧元

发表:2021年04月29日
记者程凯综合报导

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的荷兰第3大银行荷兰银行(ABN Amro)4月19日宣布,在遭到洗钱调查后,将支付4亿8000万欧元与检方达成和解。

荷兰银行表示,和解协议与一项调查有关,即该行在2014年至2020年期间是否履行了《荷兰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规定的义务。

荷兰银行在声明中坦承:“2014至2020年间,荷银未履行对抗洗钱的守门人角色。”声明称,该行已接受荷兰公共检察署就其反洗钱调查提出的和解提议。

依据荷兰《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荷兰公共检察署在调查中发现,2014年至2020年间,荷兰银行在整个客户生命周期(从客户接收到客户退出)管理中存在严重的反洗钱漏洞。检方表示,荷银未充分监管银行帐号,且未通报“异常交易”,不然就是太晚通报。

对此,荷兰银行承认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已成立专门的侦查金融犯罪部门来执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荷银前经理佛格桑(Chris Vogelzang)和前执行长查姆(Gerrit Zalm)19日也宣布,他们将因上述发现,辞去目前在丹麦丹斯克银行(Danske Bank)的职位。
荷兰银行表示,这4.8亿欧元包括3亿欧元的罚款,以及1.8亿欧元的非法所得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