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 “亿元贪官”逾54人

发表:2019年11月22日
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

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受贿一案7日开庭,其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近1.3亿元人民币。至此,十八大以来,亿元贪官已达54人。其中,山西吕梁前副市长贪腐金额就超过10亿元,被判处死刑。

11月8日,据大陆媒体报导,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7日公开审理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受贿一案。报导说,陈刚遭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2888亿元。

陈刚也是十八大以来北京市首个贪腐过亿的省部级官员。自十八大以来,获刑的亿元贪官已达54人。按贪腐1.288亿元计算,陈刚排第17位,在周永康(近1.3亿元)之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1.27亿元)之前。

累计贪污金额还不包括这些贪官因滥用职权而造成的政府财产巨额损失。

今年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前副主任邢云出庭受审,其被控受贿4.49亿余元人民币,创下十八大以来,官方通报的副部级及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

这些贪官中,副厅级的山西吕梁前副市长张中生,贪腐10.4亿余元,另有1.3亿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贪腐金额超过11亿元。张中生创造了截至目前为止所公布的贪官贪腐金额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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