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务人员个人财产申报

发表:2017年03月28日
【记者周晓天综合报导】法国公务人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源于2013年。当时的法国预算部长卡于扎克(Jérôme Cahuzac)身担打击逃税的重任,却以身试法,在瑞士和新加坡拥有未申报的银行账户,后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
 
此后法国出台了一项公务人员个人财产申报法令,规定法国国内议员及欧盟法国议员、各地行政长官、独立行政机构及主要国有企业负责人均须在上任初期及任期结束后申报个人财产。同时,该法令还规定成立了公务生活透明度监督机构(Haute autorité pour la transparence de la vie publique),由前最高法院总检察长纳达尔(Jean-Louis Nadal)任主席,负责对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进行核实。
 
如公务人员未申报或少申报财产,或未对财产进行估价,可面临三年监禁加4.5万欧元罚金的严重刑罚;在某些情况下违法公务人员还可取消民事权利10年,甚至可能终生禁止从政。
 
由于目前至少有三位以上候选人因财产问题被爆出丑闻,发起申报情况公开这一改革举措的埃纳省(Aisne)社会党议员多西埃尔(René Dosière)解释道:“此前公务人员财产申报虽属强制行为,但除共和国总统以外,从未公布于众。因此进一步提高透明度的举措十分符合实际。”
 
透明国际法国分支主席勒贝格表示该举措有利于和北欧及德国更为民主的政治环境保持一致。发生卡于扎克逃税丑闻四年来,与欧洲其它国家相比,法国在这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仍可进一步提高议员从政的透明度。
 
为此,法国向候选人提出了十一项提议,公布其议会工作收入和助理收入,禁止其雇佣家人、以权谋私等等,并将候选人的答复进行公开。目前仅拉萨勒和涉“空饷门”的菲永未给予回复。对法国人而言,他们希望议员将自己的财产完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