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员工的签证和居留

发表:2017年02月28日
读者:我在一家在武汉的法国企业工作。最近,公司拟派我来法国工作,建议我申请为期一年,每次最长逗留3个月的旅行签证。请问,申请此类签证需要哪些证件?抵达法国后,我是否可延长目前的签证或将其转为一年的工作居留?
 
新桥律师:旅行签证的有效期为1至5年,每6个月的最长连续逗留期为90天。但必须在护照的有效期内。
 
旅行签证(visa court séjour de circulation)的持有者可在申根国家自由通行。
 
申请旅行签证的证件为:
 
有效护照;确定来回日期的机票(OPEN机票无效);住房证明或全程酒店订单;返国证明和全程疾病保险;为了避免多次出入法国的麻烦,职业人士可提交注明理由的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相关理由必须在邀请函和申请中注明。自1999年5月5日,职业人士还可申请有效期为6个月的签证。但该签证的持有人也不能申请法国居留证。
 
工作期限在三个月内的外派员工可申请为期3个月,可续延一年的工作许可证和一年的旅行签证(visa de circulation)。该签证的持有者每6个月可在法国连续居留3个月。
 
持短期签证来法者原则上不能延长在法国的逗留时间,而要先回国申请新签证。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省政府破例颁向申请者颁发长期居留证。但申请者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该程序较为复杂,而且结果难以预料。根据经验,破例获得居留证者往往是有条件取得个人和家庭生活居留证者。
 
至于是否能够延长3个月的签证,实际上,很少有警察局接受这种申请,即便接受,延长期也只有几周,而且还须支付额外的费用。
 
最后,一些省政府可应接受单位的书面请求而向旅行签证持有者颁发临时工作许可证(Autorisations Provisoires de Séjour)。
 
为了避免招聘困难,法国企业可将其国外的员工派往法国工作。这些员工可申请“外派员工(Salaire en mission)”居留证。该居留证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企业工作三个月以上;在法国从事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作;雇主在国外有一定规模的实际业务;外派员工有一定资质或特殊技能;外派员工的工资收入超过最低工资的1.5倍;外派员工继续同派出企业保持合同关系,工资也由派出企业支付。
 
企业所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外派员工的动机信;解释相关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填写好的申请表格CERFA 13652*02;企业营业执照(KBIS);法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联系证明;缴纳社保分摊金报表;外派员工的护照;外派员工简历(学历及职称);外派员工的工作证明;外派调动证明(certificat de détachement)。
 
 获得批准的外派员工每年还应填写CERFA n°13568*02表格,提交省政府审核,以证明其符合获得居留证的条件。
 
复审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调往法国的工作合同,五十名以上员工企业的员工登记册,外派员工最后3个月的工资单。
 
外派员工家属来法所需文件有:
 
结婚证明(离婚判决)及户口薄,子女的出生证明,相关文件需要翻译成法语。
 
如外派员工的每月的毛工作超过5000欧元,上述文件由企业提交所在省的法国移民与融入局(OFII)审理。否则,提交当地省外国劳工局审理。审理通过后,相关文件被转给法国驻外领馆,后者向申请者颁发长期签证。持有该签证的员工抵达法国后即可体检(如未在出国前体检)并获得居留证。
外派员工居留证的期限为三年,可续延。 持证者可在居留证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刻进出法国。连续在法国生活六个月以上的持证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有权申请私人和家庭生活居留。外派员工家属入境后,其配偶和超过16岁的子女无需签署接待和融入合同(Contrat d'accueil et d'inté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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