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万通法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问答

发表:2016年12月06日
长期居留的恢复
 
持有西班牙长期居留者如因以下原因长期居留失效可申请其恢复:
 
-当离开欧盟区国家超过12个月;
-当申请了欧盟其它国家长期居留;
-当结束不回西班牙的期限。
 
需符合的条件:
 
-不是欧盟国公民或其家属;
-没有在西班牙非法滞留;
-曾经拥有长期永久居留;
-在西班牙或其它居住国没有犯罪记录;
-没有被禁止进入西班牙;
-没有严重传染疾病或危害公共健康疾病。
 
所需材料:
 
-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11申请表;
-护照整本复印件;
-无罪公证;
-健康公证;
-如是它国语言,需翻译成西班牙语,并需要公证认证。
 
办理的程序:
 
-需本人申请,如果在西班牙可在所居住区当地移民局申请,如果不在西班牙可在西班牙领事馆申请;
-需付处理费用21.02欧元;
-一般三个月有审批结果,如果三个月内没有通知,认为通过审批;
-如果申请人不在西班牙领土需另申请移民签证;
-所恢复了的居留有效期从收到批准信开始,如果申请人不在西班牙就从进入西班牙开始生效;
-申请人到了西班牙后在一个月内申请居留卡,需要填写EX-17表格,付处理费21.02欧元并带三张证件照;
-恢复后的居留有效期为5年,每5年一更换,在过期前2个月内申请更换。
 
西班牙万通法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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