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发文 应对 贪官密集自杀

发表:2016年05月03日

【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大陆官场反腐持续,反腐与贪官阵营激烈博弈。港媒披露,大批贪官最后一招是以死对抗,进入2016年,自杀官员也更加密集。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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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文件防官员自杀

据大陆官媒此前报导,今年1月12日,王岐山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提到,去年,大陆有20万名官员受到轻处分和调整,8.2万名官员受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400余名官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据香港《动向》杂志4月号报导称,贪官自杀消息不断,有人估计今年将成“贪官自杀年”。3月28日,中办、国办、中纪委办公厅下达机密级文件,内容是防止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在待审查、审查期发生自杀自伤事件。

文件称,贪官自知难逃避法律的追究、起诉、制裁的下场,以自杀作为负隅顽抗的最后手段,在自杀前毁灭、转移一切能毁灭、转移的证据,甚至蓄意伪造案情嫁祸于他人或把一批人拉下水制造大案、特案、悬案等。贪官自杀自伤自残情况连续发生已造成社会影响,给反腐工作展开造成紧张气氛。

文件要求各级有关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待审查、被审查人员自杀、自伤等恶性事件发生。

贪官自杀密集

据陆媒不完全统计,2015年“非正常死亡”(含失踪)中共官员至少有28人,其中坠亡人数最高达到15人,排在第二、三位的分别是自缢身亡和溺水身亡。

今年以来官员自杀更加密集,仅据大陆媒体报导出来的,就有超过10名官员自杀身亡。

4月19日,广西南宁市横县检察院官员韦维哲跳楼身亡。4月10日,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高曙东在其居住的望湖嘉苑小区坠楼身亡;同日,湖南娄底市政协副主席黄祥刚在市财政局老家属院坠楼身亡;4月6日,内蒙古通辽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米建军从其7楼办公室坠落身亡;4月4日,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委组织部部长朱东峰在家中上吊身亡;4月3日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天生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8楼坠落死亡。

3月27日,福建永春财政局前副局长宋某金跳河自尽;3月22日,深圳市前副市长陈应春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坠楼身亡。

1月22日,四川省万源市(县级市)前市委书记王成军在达州市达川区洲河湾小区高层居民楼高层坠亡;1月9日,河北沧州泊头市副市长张隽在沧州市市区坠楼身亡;1月4日,南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晓东在南宁市英华路半岛半山小区坠楼身亡。

美国之音引述历史学者章立凡的评论分析认为,死亡对许多中共官员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他们每个人背负着沉重的包袱,选择死亡可以保护很多涉及贪腐的人,或是上司或是同僚,甚至是同谋。在现行体制下,官员自杀的现象很难得到改观,体制就是人人害我,我害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