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国家庭团聚需要什么条件

发表:2016年10月17日
经常收到关于家庭团聚的来函或者来电,询问律师如何办理家庭团聚的事宜。总体上来说。家庭团聚是指非欧盟国籍的外国人来法国和家人团聚的权利。但是,因为法国国家的移民状况和紧张的财政状况,家庭团聚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以及延长申请期限的情况。
 
本文通过介绍家庭团聚的基本条件以及应当遵循的程序来让读者了解自己的权利。首先我们介绍一下法律要求的具体条件。

(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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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家庭团聚时至少在法国国土上居住18个月。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持有以下证件:
 
雇员居留、家庭居留、访问居留、商人居留、学生居留、自由职业居留或者艺术家居留;十年的长期居留证;或者以上居留正在延续的证明。
 
该外国人应当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和足够的收入。这一点非常重要,经常发生的情况是申请人的收入申报过低。从而遭到拒绝。在法国生活,申报足够的收入,并交纳税收,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律师楼提醒读者积极履行此义务。
 
申报收入的标准是他们的净值,不包括享受的各项社会补助。例如一个两到三口之家,月收入最少要达到法国法律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这个收入要在申请前的12个月保持稳定。4到5口人时,净收入最少为每月1252欧元,6口人以上时要达到1365.81欧元。
 
申请人应当能够证明自己拥有或者租住符合面积的安全卫生的住房。具体标准和面积由申请人所居住省份的相关机关制定。比如,巴黎住房面积的要求比其它省份小很多。这是由于巴黎紧张的住房状况决定的。
 
另外申请人申请时不可以是多妻制。如果申请人要申请配偶来法国,配偶的年龄要达到最小18岁。家庭团聚居留不适用于同居伴侣。
 
如果申请人申请一个或者多个子女来法,子女的年龄则不能超过18岁。
 
无论如何,对法国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的配偶或者子女是不能来法国的。
 
在以上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但是要遵循特别程序。
 
申请人必须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向外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状况的证明材料、居留证、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材料在外国移民局初审后,会转交给当地市政府。由当事人居住的省政府来决定是否办理家庭团聚居留。如果在六个月之内,省政府没有回答,视为已经默示地拒绝了申请。
 
在明示或者默示拒绝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法院,内政部或者向省政府提出诉讼,复议或者申诉。
 
伯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林亚松律师 比利时自由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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