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六中全会“祭旗”云南前书记被判死缓

发表:2016年10月11日
【本报讯】前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10月9日被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两年死缓期满后,对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有分析认为,北京当局此时重判江派人马,无疑是为即将召开的六中全会“祭旗”,并对其他江派党羽形成强力震慑。
 
河南安阳市中级法院当天对白恩培作出一审判决。安阳市中级法院通稿称,经审理查明,白恩培于2000年至2013年间,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些谋利行为涉及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身等事务。法院认定被告人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近2.5亿。另外,白恩培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此次,法院以四个“特别”来形容白恩培罪行之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在量刑时,法院分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次判处白恩培死刑。但法院称,鉴于其认罪悔罪,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而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因此决定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其死缓期满后,将按规定减为无期徒刑,对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白恩培与多名江派“大老虎”有交集,他也是十八大之后人大系统落马的第一个级别最高的官员。在2014年8月落马前,白恩培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