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千亿矿权被夺 惊传举报人坠楼身亡 (图)

发表:2024年04月05日
记者:黎紫曦综合报道
祁连山盗采事件举报人、维权18年的西安商人金宗博,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坠楼身亡。(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祁连山盗采事件举报人、维权18年的西安商人金宗博,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坠楼身亡。(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日前惊传祁连山盗采事件举报人、维权18年的西安商人金宗博,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坠楼身亡。相关消息引发外界关注,截至3日晚间9时许,官方尚未作出回应。

祁连山千亿矿权争夺案检举人惊传坠楼身亡

4月3日,西安80后亿万富豪、套路贷受害人胡绪峰发朋友圈称,“ 祁连山千亿矿权争夺案受害人金宗博,于2024年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住処跳楼身亡。” 胡绪峰还写道,“ 其自身合法权益被受侵害,曾在维权路上奔走了十八个春秋。这一跳无疑是对中国司法的绝望。”

祁连山盗采事件举报人、维权18年的西安商人金宗博,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坠楼身亡。(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祁连山盗采事件举报人、维权18年的西安商人金宗博,4月3日凌晨3时在西安坠楼身亡。(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据悉,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多年不断反映情况的胡绪峰与金宗博常有互动。

综合大陆媒体过往报导,西安商人金宗博是曾震惊全国的 “ 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 ” 举报人。祁连山非法采煤事件是指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历经14年在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

该事件经《经济参考报》2020年8月曝光后,导致大批省部、厅局级官员落马陆续被查,包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兼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马成德;海西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梁彦国;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海东市民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生全;海西州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斌;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建国;海西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增智等。

其中,文国栋刚于2020年7月22日才获任命为青海省副省长。上任40多天后即落马。另外,涉事企业负责人马少伟也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让人错愕的是,几年后,作为举报人的金宗博却跳楼自杀。

涉假红头文件夺走千亿矿权    非法获利百亿

“ 祁连山非法采煤事件 ” 原委起初是从一封举报信开始。

2017年6月12日,金宗博在自己实名的公众号内发出一封举报信。信中,金宗博作为陕西金土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土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实名举报青海省商务厅与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少伟相互勾结,炮制虚假红头文件,影响经济纠纷案件的最终公正判决,并导致价值百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流失的问题。

而青海省商务厅及个别领导的所作所为,已构成涉嫌滥用职权罪、伪造公文罪、伪造证据罪和妨碍司法罪,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金宗博在举报信中还列出一真一假两份文件,提到:2014年4月10日,在金土地公司诉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兴青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兴青公司出具了关键证据——青海省商务厅青商资字[2005]296号《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简称296号文件,假的),法院依据这一关键证据,判决金土地公司败诉。

金宗博举报一年后,终于引其重量级媒体的关注,也就是2018年8月,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刊发深度调查报导《涉假红头文件 “ 夺走 ” 千亿矿权》一文,披露了金宗博反映的问题。

简单来说,香港商人李似龙的华利公司在青海省一煤田开发时遇到资金困难,2005年7月12日,华利公司与金宗博的金土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利公司将其持有的紫金公司49%股权及相应的一井田煤矿项目开发经营权,以49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金土地公司。

金土地公司遂按约定如期向紫金公司支付200万元,加上先期投入资金,共计500万元。

就在双方协议签署的次日,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少伟找到他,提出与金土地公司合作,将一井田项目全部收购。但商谈无果。

被金宗博拒绝后,时隔13天即2005年7月25日,李似龙的华利公司又与马少伟的兴青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兴青公司以1500万元的对价,收购华利公司持有的紫金公司95%股权及相应的一井田煤矿项目开发经营权。

李似龙的 “ 一股二卖 ” ,引起一场千亿矿权纠纷,并开启了长达多年的诉讼。

金宗博多年维权    官方做法引争议

尽管起初金宗博占据优势,因其与李似龙的转让协议在前。但在2015年,中共政府出台法律规定,凡涉及外资企业的股权、财产转让都必须经过商务部门审批。

此时,马少伟的兴青公司突然向法院出具一份关键证据,即青海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编号为青商资字(2005)296号。也就是上述提到的假文件。

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同意华利公司将其在紫金公司所持95%的股权折合人民币1042.91万元转让给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承继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由李似龙变更为马少伟。

当时《经济参考报》的报导称,就在庭审当日,296号文件复印件上出现 “ 情况属实 ” 的注明,并加盖有青海省商务厅公章。

尽管在重审过程中,金土地公司的辩护人发现296号文件存在一系列疑点,可能涉嫌伪造,还提供了证据但未被法院采信。

2017年6月,走投无路的金宗博通过 “ 网上发帖 ” , “曝光 ” 296号文件涉假。此前就296号文件真伪,金宗博也曾数次向青海省商务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4月和5月,该厅两次向金宗博复函,均称 “ 296号文件系真实文件 ”    “ 296号文件原始档案丢失无法公开 ” ,却回避了省纪委查实的该文件被收回撤销的关键事实。

媒体在报导中提到:令人费解的是,青海省商务厅在上述答复书中强调:“ 我厅给申请人的答复中虽未明确该文件已被撤销的事实,但并非故意隐瞒抵赖。”

但实际上,马少伟于2005年10月就已经 “ 武力 ” 接管了公司。

根据此前的报案材料显示:2006年11月9日和11日,跟兴青公司有关的十多人,手持枪械和刀棍驱赶金土地公司留守人员。据当地专业人士测算,到2014年6月底,一井田煤矿开采优质焦煤1000多万吨,获利超过百亿元。

反观金宗博,金土地公司财务资料显示,其向一井田项目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不仅投资血本无归,加上旷日持久的官司,至2018年时,甚至已经拖欠员工工资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