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原“610”办公室主任落马

发表:2019年05月09日
本报综合报导

近日,新余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原新余市“610办公室”主任何春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工作近17年间,前后3任市长王平、李安泽、丛文景相继落马。值得一提的是,他们3人均与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有关,2014年6月苏荣落马。

何春霞
何春霞

目前,官方尚未公布何春霞落马的具体缘由。据外界估计,这应该是与其之前任职政法系统时期所犯的事有关。

何春霞1962年生人,她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职长达16年多,其中任市公安局副局长11年多任新余市“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主任两年多。

期间,她曾因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职的17年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实施跟踪、盯梢、监控、绑架、抄家、罚款、关押、诬判。

海外明慧网曾报导多个新余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其中之一是该市女法轮功学员李烈凤。

1999年以来,李烈凤屡屡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2008年8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包括关小号、电击、强制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剥夺基本生活条件、剥夺睡眠、用刺激物涂抹眼部、打骂及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等。

2009年12月,李烈凤出现严重肺结核症状,2010年3月10日被释放回家。当时李烈凤的身体各器官已严重坏损,几乎没有了肺。经几年调理仍无效,李烈凤于2014年7月10日含冤离世,年仅47岁。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仅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骚扰、非法勒索、非法抓捕、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等各种迫害,共计92人,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至四年半,而新余这个江西省最小的地级市,被诬判人数竟达7人之多,对此,何春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善恶有报。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发动迫害以来,直接执行该命令的“610”官员、公安官员等厄运缠身,不时传出被查处、判刑,或非正常死亡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