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区级图书馆长受贿判11年

发表:2019年05月03日
本报综合报导

近日,北京一个区一级的图书馆长因受贿二百多万元,被判刑11年。与其他涉巨额贪腐的大老虎们相比,这一裁决结果显得重得多。

陆媒《新京报》4月25日报导,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4月25日更新的判决信息显示,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赖某,因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悉,在担任海淀图书馆馆长的十年间,赖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73万余元。

判决显示,现年55岁的赖某案发前为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该图书馆是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

法院经审理查明,赖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帮助其他公司中标图书馆项目,并以大量采购图书为由向中关村图书大厦的相关人员索要好处,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3万余元,被判刑11年。

但是,与众多涉千万甚至逾亿巨额贪腐的大老虎,赖某的判决结果似乎“量刑过重”。

近日,北京法院对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前党委书记、行长薛峰受贿一案一审宣判,判其有期徒刑13年。

薛峰受贿除现金外,还包括上千万的豪宅、上百万的名表,及各种豪车、名画等,总价值超过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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