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前内政部长挪用公款案宣判 二年徒刑 其中缓刑一年

发表:2019年01月22日
记者李东尼报导

法国最高法院11月16日宣判,前任内政部长盖昂(Claude Guéant)因使用现金在政府内发奖金,挪用公款罪名成立,获刑二年,其中缓刑一年。最高法院判决罚款7.5万欧元,5年内禁止从政。

除了盖昂之外,涉案的另外两名前政府官员——时任警察局长的高丹(Michel Gaudin)和盖昂当时的一位同僚卡内帕(Daniel Canepa)被判监禁,缓期执行,须经历考验期。其中卡内帕须缴纳罚金。

盖昂挪用公款案于2013年东窗事发。其后任瓦尔斯(Manuel Valls)调查此案。调查发现盖昂在担任内政部长的二年内,每个月都有1万欧元的现金,这些钱来自警方的调查和监控经费,尤其是“线人奖金”。

盖昂挪用的公款总额为21万欧元现金。从2002到2004年期间,时任警察局长的高丹在盖昂的要求下,把这笔钱交到了后者手中。盖昂随后扣留了其中的一半用来支付“人员开销”。剩余的钱则分给了他当时的三位同僚,卡姆斯(Michel Camux)、莫斯兰(Gérard Moisselin),以及卡内帕。另外这些现金收入都没有上报给国家税务局。

早在2017年初巴黎上诉法院的宣判中,法官认为法国前政府已取消了现金奖励,盖昂是明知故犯。然而盖昂始终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内政部的正常操作,并不违规。

希拉克总统任期内,盖昂曾在2002-2004期间担任内政部长办公室主任,当时的内政部长正是后来的国家总统萨科奇。2004年到2007年,他先后在经济部和内政部任职。萨科奇任总统期间的前三年,盖昂先是担任总统办公室主任,最后二年升任到了内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