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 他被判无期徒刑

刺死辱母者 他被判无期徒刑 Tue, 03/28/2017 - 23:27
【本报综合报导】大陆媒体近日大幅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一名青年于欢所涉及的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舆论极大关注。
 
《南方周末》日前报道说,这起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案发前2年,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而这笔借款是以利滚利的形式借出的。苏银霞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偿债能力,更低估了高利贷“利滚利”的恐怖。
 
苏银霞已偿债254万,仍欠17万未还,吴学占纠集杜志浩等11名高利贷催债人连续2天堵住其公司大门,并用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露下体等极其下流的方式对其进行侮辱,而接到报警的警察到场后简单了解情况后,扔下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便离开。
 
最后一束希望的阳光淡去,身为儿子,眼看着母亲活活被恶霸们长时间殴打凌辱,于欢拿起接待室桌子里平日削苹果的一把刀,刺向了杜志浩等人,最终导致对方四人受伤,杜志浩受伤过重死亡。
 
据报导,杜志浩是当地知名的恶霸,人称杜三。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而此案发生时,他仍然是个逃逸者。而当地警方却对女学生家长称找不到此人。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判决下达,于欢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杜志浩的家属更向于欢和其母亲苏银霞索赔830多万。
 
一纸判决下发,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人提出侮辱、猥亵、酷刑、囚禁以及违规放贷本身就是犯罪(法律规定年化利率超过36%就是违法高利贷)。
 
有律师认为,法院未认定于欢的正当防卫行为成立、警察走开涉嫌渎职等都是此案应当深思的。


 
关键词